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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所以,看你是否有必要签。第二、用人单位在竞业限制期限内...
第一、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所以,看你是否有必要签。第二、用人单位在竞业限制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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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查了一下竞业禁止的法律规定,包括法定竞业禁止和约定竞业禁止。 由于我没有签定任何合约,应该没有违反约定竞业禁止,对否? 而法定竞业禁止的对象是:董事,经理和监事。我看了几个案例,有限责任公司的经理应该指总经理,而其他副总经理,技术经理或者部门经理应该不在限定范围。 至于董事和监事,不知道在法律上是怎么定义的? 我只有分红权,在口头被称过董事,但没有书面协议也未经工商变更。我从来未参加董事会,也未领取董事津贴。请问,我算是董事吗?
竞业限制又称竞业避止,竞业禁止,指公司的职员(尤其是高级职员)在其任职期间不得兼职于竞争公司或兼营竞争性业务,在其离职后的特定时期和地区内,也不得从业于竞争公司或进行竞争性营业活动,因此,竞业避止是现代企业在一定领域和行业对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竞业禁止"制度在我国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有据可查的仅限于国家科委的317号文件以及劳部发【1996】355号《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事项时,可以约定职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超过3年),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到有竞争关系的其它用人单位工作,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但用人单位应当给予该职工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
【法律意见】1、劳动者可以不签。2、签了竞业禁止协议的,应当明确约定补偿和具体违约内容。无内容的,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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