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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禁止协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
竞业限制协议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者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后一定期限内,不得生产类似产品、经营类似业务或者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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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与甲方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乙方两年内不得在与甲方生产或经营类似产品、从事类似业务的其他有竞争力的用人单位工作,或自行开业生产或经营类似产品、从事类似业务,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XX元。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据实赔偿。
1、竞业禁止协议的范围是指劳动者所承担的义务范围,即劳动者不得经营的业务范围和地域范围。 2、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第六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第八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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