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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践中,协商和解在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带上购买证明书、服务证明书、损害证明书等相关证据,找到经营者,向负责人和负责人解决纠纷的部门说明情况...
消费者与经营者在发生争议后,就与争议有关的问题进行协商,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通过直接对话摆事实、讲道理,分清责任,达成和解协议,使纠纷得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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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在与经营者协商前,应当咨询或者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搞清楚经营者在哪些方面损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损失是否可以依法得到赔偿,产品是退货、更换还是维修等。,然后找业务负责人购买的商品或服务存在的问题,依法提出合理要求,力争协商和解。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责任或者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纠纷的,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解决;(二)请求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其他调解组织进行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可以。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调解书,也可以撤回申诉书。调停书应注明申诉请求和当事人协商的结果。调停书由事务员签字,按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印鉴送达当事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在收到消费者申诉书之日起60日内终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终止调解。
消费者在找经营者协商之前,应咨询或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新“三包”规定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弄清经营者在哪些方面损害了自己的权益;是退货、换物还是修理,能得到多少赔偿等。然后带着法规和实物、发票去找商场负责人,陈述自己购物及发现质量问题经过,并依法提出自己的赔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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