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合法有效的协议不能撤销 夫妻离婚时协议将共有的房屋赠与子女,无论是登记离婚,还是法院调解离婚,双方自愿达成的离婚协议,只要是真实的意...
离婚协议中赠与的财产不一定能撤销。如果离婚协议已经经过公证或经过人民法院的裁判确认的,当然是不能撤销的;如果赠与的财产已经办理了产权转移也是...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离婚协议中财产赠与条款不能随意撤销,离婚协议约定赠与财产,是一种以解除双方身份关系为动机的目的赠与行为。鉴于离婚协议主要是为解除双方婚姻关系的目的而设定,在双方婚姻关系因离婚协议得以解除的情况下,赠与财产的目的已经实现,故其赠与行为依法不能随意撤销。
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赠与是不可撤销的,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方面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约束力。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协议,除了纯粹的财产利益考虑外,还掺杂着子女抚养、夫妻感情等其他因素,也不排除一方为了换取另一方同意快速离婚而在财产处分方面作出大幅度的妥协和让步。因此,不能简单地按照合同法对赠与合同的规定处理。故而离婚协议中约定对于子女的房产赠与是不可撤销的。
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能否撤销,应当根据情况确定:1。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出售、毁损、挥霍共同财产的,可以撤销;2、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以撤销。《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瞒、转移、出售、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对方财产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对方发现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经审理,人民法院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44人已浏览
128人已浏览
132人已浏览
12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