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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列举的是事实,且企业有相应规章制度构成开除的,单位可以与该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无须支付补偿费用。“补了三个月工资”算啥意思? 2、业务...
工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发放,且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北京市是1260元,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你可以要求补发。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提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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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个月按21.75个工作日折算5天的工资,即工资总额/21.75*5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上面是法规中的规定可以解决问题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得是一个月吗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支付时间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约定,且工资每月至少发放一次。 那么,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的情况下,工资又该何时发放有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已经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会表示,根据公司关于工资发放的相关规定,工资统一在每月的某日发放,要求劳动者在指定的日期到单位领取工资或者办理相关的手续。 事实上,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 所以,在双方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的情形下,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立即支付当月的工资,且用人单位不能以公司的工资制度进行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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