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的规定,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的规定,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因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由建设单位全额交纳。经业主验收,因未装修不具备入住条件的空置房或入住后(含房屋装修)因故长期不使用的空置房,从验收或业主报告物业服务企业,经物业服务企业登记确认即日起,其物业服务费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收费标准的70%交纳。终上所述,由空置房物业费收取标准可知,即使房屋空置无人入住,但物业费还是依旧要收取的,只不过交纳的可能相对少一点,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收费标准的百分之70交纳。所以我建议房主买房后还是尽可能的入住比较合适,即使自己不入住,也可以出租给别人,这样相对比较划算。
1、空置房物业费不可以不交。小区内有未完工建筑的可以向物业公司申请物业费打折,优惠规定标准的15%~30%;办理过户手续后未入住、未使用的空置房与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协商一致,可以按规定标准的70%交纳。 2、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六十五条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闲置空房需要支付物业费。由于房屋已经交付,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居住,物业公司都已经提供物业服务,业主不能因为房屋未居住、对物业服务不满意、租赁房屋等原因拒绝缴纳物业费。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5人已浏览
666人已浏览
163人已浏览
9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