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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本法第五百二十七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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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买卖合同的解除条件包括双方协商一致的;逾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的;房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不能修复或经修复仍不能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由于开发商的过错不能依约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的。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存在以下情形时可以解除房子买卖合同: 1、开发商延期交房的; 2、开发商销售手续不全导致合同无效; 3、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的; 4、因国家政策原因不能办理按揭贷款的; 5、商品房存在抵押或其他经济纠纷的; 6、商品房合同约定的面积与产权登记时实测的面积误差超过3%; 7、商品房质量严重不合格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
一般情况下,买受人和开发商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通常都会明确约定,在满足一定条件下,买受人或开发商可以要求按照合同约定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者在符合一定前提下,买受人或者开发商亦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主张解除合同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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