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在我国,按揭购房如何维权?

2024-12-06
在车辆未完成过户手续的情况下,如果车主遭遇法院起诉,仍然具有相应的法律权益。具体来说,如果购车方未能按约完成车辆过户事宜,经过友好协商仍然无法达成协议,车主有权依法提起诉讼,并且法院会支持车主的合理诉求。 作为车辆的登记人,车主可以凭借机动车买卖合同和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前往车辆登记地所在的法院提起诉讼。在胜诉之后,车主可以向车辆登记所在地的车管所提出申请,要求公示该机动车的号牌、车辆登记证、车辆行驶证等相关证件作废。 关于车辆过户的具体流程,首先,买卖双方需共同前往当地车管所,领取并填写买卖合同一式三份,同时还需要填写旧机动车买卖合同一份。在填写过程中,请务必确保填写的个人信息准确无误,包括姓名、联系方式以及车辆购买价格等关键信息。 然后,将待过户的车辆驶至验车处,在拓号区域排队等待,并备齐双方身份证、机动车登记证、机动车行驶证、车辆照片、过户发票以及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转入申请表等材料。随后,工作人员将会依次完成车辆检查、拓号、拆牌、照相等环节,待所有事项处理完毕后,工作人员会告知车主将车辆驶往指定地点停放。最后,将车辆停妥后,前往过户大厅填写“检查记录表”,并将车辆照片粘贴于检查登记表之上。然后,前往自助取号机处取号,按照通知要求缴纳过户费用。缴费成功后,工作人员会为车主开具一份回执单。拿到回执单后,再前往指定窗口缴纳上牌费用,至此,车辆过户手续即告完成。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一条,如果车辆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或者被仲裁机构依法仲裁裁决,或者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作废,并在办理转移登记的同时,补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相关法规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一条 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或者被仲裁机构依法仲裁裁决,或者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作废,并在办理转移登记的同时,补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