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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单方降低工资,劳动者有权要求提出变更无效。降低工资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需要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若劳动者被侵犯合法权益的,可以到劳动...
涉嫌违法辞退,逃避履行给予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可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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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单方降低劳动待遇,劳动者可以以此为由离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可以以EMS方式把书面通知邮寄去用人单位,并在邮单上的邮件内容一栏详细写明离职通知和离职原因,并保留邮单和函件内容复印件。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可以委托律师提起劳动仲裁,在深圳本巿的劳动仲裁案,若劳动者胜诉,劳动者付出的合理律师代理费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 如有需要可以来电咨询,本所第一次咨询不收费用。
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工资,自签订之日起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既然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一致,在劳动合同中写明每月工资金额,只要劳动者履行了劳动义务,该必须按劳动合同履行支付全部工资的义务。单方降低工资实际上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是一种严重违法、违约的行为。依据《劳动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见未经过双方协商的情况下,该公司单方降低劳动者工资的行为违反了变更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也违反了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故用人单位不能无故单方降低劳动者的工资。单方降低工资实际上也是扣克工资的行为,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若干条文的说明》(劳办发[1994]289)号中规定:“克扣”是指用人单位对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保质保量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劳动者,不支付或未足额支付其工资。原劳动部《对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进一步规定,“克扣”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同时如果造成劳动者工资损失的,还应当支付克扣工资数目的25%的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视为用人单位合法行使用工自主权,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擅自调整其工作岗位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 (1)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是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的需要; (2)调整工作岗位后劳动者的工资水平与原岗位基本相当; (3)不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 (4)无其他违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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