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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从第二个月开始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从劳...
用工单位自与劳动者实际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就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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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我国的《劳动合同法》: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按照《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第二个月开始支付直至签订劳动合同前一日,或劳动关系终止前一日。但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应当计算至满一年前,也就是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最长只能计算十一个月。因为超过一年后,双方就视为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对于2008年1月1日前已经用工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在2月1日前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签订的应当自2月1日起支付二倍工资,2008年1月1日之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不能就算二倍工资的。
这是不合法的。首先,公司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也就是说,单位需要支付您6个月(9月份到2月份)的双倍工资。 其次,《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这条法律规定的意思是:如果用人单位为您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则可以约定服务期。但您所在公司补充协议上约定的却是:由您来缴纳培训费用,即使可以以工代训,说的还是培训费由您承担。既然培训费本来就不是公司提供的,公司就无权与您约定服务期,违约金的说法更是于法无据的。因此,公司与您签的补充协议违反法律的规定,是无效的,您不需要赔偿违约金。 再次,《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您所在单位在您入职10个月之后才给您上保险,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这种情况下您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您支付经济补偿。具体标准为: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因此,如果您想辞职,不仅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还需向您支付少给您的工资以及经济补偿。 如果您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就咨询我。您先跟用人单位讲道理,我上述所讲都是有明确的法律依据的,如果用人单位不这样做,您可以继续追问如何维权。
劳动者可以主张用人单位赔偿。 用人单位用工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已是非法用工,劳动者可以辞职,并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一个月的双倍工资。 如有争议,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不收费),同时递交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依法维权。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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