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新区建设和旧城改建应当按照市容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标准,配套建设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尚未配套建设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的城市...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防止危险废物填埋处置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对危险...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新区建设和旧城改建应当按照市容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标准,配套建设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尚未配套建设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的城市建成区应当限期补建。加强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体系的建设,提高固体废弃物处理能力。建立危险废物的全过程环境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对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危险废物活动的监管,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
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不处置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处置、无处置能力或者处置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指定有资质的单位代为处置,处置费用由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承担。
违反本条例规定,产生放射性废物的单位将放射性废物送交无放射性废物贮存、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贮存、处置,或者擅自处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环境污染的,责令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按照法定程序指定有资质的单位代为处置,所需费用由产生放射性废物的单位承担。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51人已浏览
845人已浏览
607人已浏览
21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