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小区内属于业主共有的部分包括: 一、建筑区划内的道路,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 二、建筑区划内的绿地,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
属于业主共有的部分包括: (1)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 (2)物业服务用房。 (3)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小区内属于业主共有的部分包括: 一、建筑区划内的道路,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 二、建筑区划内的绿地,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三、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 四、物业服务用房; 五、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 六、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 七、其他不属于业主专有部分,也不属于市政公用部分或者其他权利人所有的场所及设施等。
小区内属于业主共有的部分包括: 一、建筑区划内的道路,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 二、建筑区划内的绿地,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三、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 四、物业服务用房; 五、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 六、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 七、其他不属于业主专有部分,也不属于市政公用部分或者其他权利人所有的场所及设施等。
小区内业主共有的部分包括以下几点: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但属于城市公共道路的除外; 建筑区划内的绿地,但属于城市公共绿地或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三、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 四、物业服务房; 5、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所停放汽车的停车位; 六、建筑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同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 七、其他不属于业主专有部分、市政府公用部分或者其他权利人的所有场所和设施。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36人已浏览
1,180人已浏览
492人已浏览
52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