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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女军人、女职工符合晚育规定,增加产假期间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按照产假的规定执行。男方为军队人员,自愿终生只...
我国保障妇女儿童,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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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警部队现役男士兵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在妻子分娩当年,可以享受护理假15天(男性何来产假?)。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女军人、女职工符合晚育规定,增加产假期间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按照产假的规定执行。男方为军队人员,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子女,夫妻异地居住、享受探亲假的,在女方分娩当年给予护理假15天。武警部队参照上述条例执行。
正常产假98天,最高158天,男性享受护理假15天。法律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生育前可休15天产假困难,生育增加15天产假的多胞胎,每人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女职工怀孕不到4个月流产的,怀孕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的产假。《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25条: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妇可以享受结婚假期30天,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女性在享受国家和本省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奖励延长产假60天,男性享受护理假期122天。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与在职人员同等待遇。
1、男方为军队人员,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子女,夫妻异地居住、享受探亲假的,在女方分娩当年给予护理假15天。 2、服现役不满20年或者服役和参加工作不满20年的军人,每年休假20天;服现役满20年以上或者服现役和参加工作满20年以上的军人,每年休假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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