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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关注当地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官方网站获取最新消息。 廉租房申请流程: 一、提出申请:由廉租房申请人(户主)持上述文件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
(一)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 (二)离婚不足2年的 (三)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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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申请人携带申请人和家庭成员的户口簿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低收入证明、住房状况证明以及相关材料向社区申请。经社区初审后,报街道办事处、民政、房管等部门核准审批。廉租房一般是一年一签一年后,有关部门会审核的,只要你是满足廉租房的经济条件,就可以一直住的。廉租房家庭再购买其他住房的,应当办理廉租房退出手续;对骗取廉租住房保障、恶意欠租、无正当理由长期空置,违规转租、出借、调换和转让廉租住房等行为,可以收回廉租房。
街(镇)、区级审核流程和办理时限 1、申请受理。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负责受理在辖区范围内居住的申请人提出的申请。 2、受理2017年公租房申请时间。符合申请条件至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2、初审、公示。街(乡、镇)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和初审;经初审合格的,将申请家庭人口、现居住地点、住房状况、家庭收入、财产、工作单位等情况在申请人居住的社区公示7日(公示范本见附件1)。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签署初审意见并将申请材料报区住房保障部门复查。经初审、公示不符合条件的,应通知申请人办理退件手续并说明退件原因。
1、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确定房源以后会公布。廉租房房源确定后,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配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配租方案应当包括房源的位置、数量、户型、面积,租金标准,供应对象范围,意向登记时限等内容。企事业单位的廉租房的供应对象范围,可以规定为本单位职工。2、新申请家庭应当于每年7月份,向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家庭自当年12月份起实施补贴。已享受补贴家庭应于每年7月份,向所在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复核,对仍符合规定条件的家庭,根据有关保障标准合理调整补贴额度。而不符合的人员,停止发放租赁住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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