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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劳动合同中有“工作地点不能变动”“变动工作地点需协商一致”的约定,属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固定了劳动者的工作地点,用人单位自愿对自己...
工厂城市搬迁一般没有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在同一城市搬迁的,按照当地规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员工不去的,不予支付经济补偿。《关于预防和处理企业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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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劳动合同中有“工作地点不能变动”“变动工作地点需协商一致”的约定,属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固定了劳动者的工作地点,用人单位自愿对自己的管理权利进行限制,是有效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义务,而搬迁后,用人单位在事实上履行不能,故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若搬迁后的新址与旧址两处位置相隔不远,劳动者通过公交车等在合理的时间内能够到达新址上班,属于合理工作地点变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服从安排,到新址上班,发函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属于自动辞职,依法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为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约定,采取开通交通车、修建职工宿舍、发放交通补贴等方式向劳动者提供工作便利与工作环境,在地理位置合理的情况下,劳动者应当服从用人单位的搬迁安排。
工厂搬迁(通常是指异地搬迁)是对原劳动合同的变更,员工有权拒绝随迁。因此而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根据员工已提供服务的年限,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这涉及到多方面的问题:一、你是否和工厂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如果签订,是否有关于工厂搬迁的有关事项的约定;二、是否有买断工龄或内退或者解约等状况;三、是否留有不明问题双方协商的条款;四、是否有补偿之类的条款。建议先和厂方协商,如果能达成双方满意的结果,最好,如果不行,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劳动部门劳动监察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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