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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仲裁,参考如下法条维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
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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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处理吧! 但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以主张: 一是要求补签劳动合同;工作满一年仍未签订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要求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是补缴社会保险; 三是补发未签订劳动合同第二个月开始(最早从2008年2月开始计算)的双倍工资【最长11个月工资】;等等! 四申请仲裁维权等。 。
依据法律规定,1、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3、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4、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你应该申请劳动仲裁,并且可以主张第二个月到第六个月的双倍工资,以及解除劳动合同后的额为经济补偿。
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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