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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登记办法》规定,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在受理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产进行权属登记时,实行共有房产登记。夫妻共同房产采用共同共有或按份共...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在受理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产进行权属登记时,实行共有房产登记。夫妻共同房产采用共同共有或按份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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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有可能涉及从前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的房产变为一方所有,当然也可以仍然是共有状态。这时需要的建委交易大厅进行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 办理夫妻离婚设计的房屋转移登记需要一下材料: 1、《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一般现场填写,不用提前领取; 2、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3、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楼房提供房屋所有权所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平面图复印件一份(附表房屋所有权人栏空白,附表不复印房产证号,房屋所有权证中没有附图表的,可不提交); 5、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6、协议离婚提供:离婚证原件和复印件,离婚协议书原件(协议书中须有房产的约定),2003年10月1日以前协议离婚的需提供民政部门盖章的离婚协议;协议离婚须双方共同到场办理,不能委托代理; 7、法院判决离婚提供: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判决书中要有房产的判决。
因共有房地产的共有人增加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原房地产共有人和增加的共有人;因共有房地产的共有人减少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原房地产共有人。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一)《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四)房地产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的合同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原件); (五)地籍图(原件二份); (六)房屋平面图(原件二份); (七)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住房登记办法》规定,住房权利登记机关在接受夫妻婚姻关系生存期间取得的房地产权利登记时,实施共享房地产登记。夫妻共同房地产可以采用共同共有或共同登记。夫妻共有是共同共有最典型的形式,夫妻对共同所有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程序:申请,受理,审核,记载于登记薄,发证。注册申请满足以下条件时,住宅注册机构应注册,将注册申请事项记载在住宅注册簿上:(1)申请人与依法提交的资料记载的主体一致(2)申请初始注册的住宅与申请人提交的计划证明资料记载一致,申请其他注册的住宅与住宅注册簿记载一致(3)申请注册的内容与相关资料证明的事实一致(4)申请注册的事项与住宅注册簿记载的住宅权利不冲突(5)本方法规定的不注册的情况不存在。登记申请不符合前款所列条件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登记的原因。房屋登记机构认为申请登记房屋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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