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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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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收购公司的股份由被收购方承担,被收购公司应当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收购及相关股权变动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上市公司收购及相关股权变动中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充分披露其在上市公司的权益和变动,并依法严格履行报告、公告等法律义务。有关信息披露前,有保密义务。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报告和公告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上市公司收购及相关股权变动不得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上市公司收购及相关股权变动涉及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国有股转让等。,需要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在批准后进行。外国投资者收购上市公司及相关股权变动的,应当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适用中国法律,服从中国司法仲裁管辖。
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XXX市商务局: 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名称)申请变更法人,原法人__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现法人__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XXXXXX有限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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