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联机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市或者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预售登记网上打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当事人已签字...
1、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联机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市或者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预售登记网上打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当事人已签字...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联机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市或者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预售登记网上打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当事人已签字或盖章); 2、网上打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签约证明和预售登记申请书; 3、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各一份;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相关规定“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相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商品房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和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相关规定“商品房预售合同订立后,应当按照规定向房地产经营主管部门备案。”
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程序在各地是不同的,因此下面所提供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仅供大家参考。 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的程序为:申请受理、审查验证、合同备案、立卷归档。 (一)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需提交以下资料: 1、《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2、项目预登记通知书; 3、《商品房买卖合同》全套(原件); 4、承购人的资格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代码证、个人身份证)(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5、预售的商品房未设定低压的书面具结书(原件),已设定抵押的抵押权证件资料(复印件)及抵押权人同意出售、再抵押(按揭)的书面意见; 6、预售情况清册。 (二)审查验证 产交易管理部门对提交资料的合法性和时效性进行审验,并核对商品房项目预售单元的情况。 (三)合同备案 1、经核实,对符合合同备案条件的,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全套)上加盖“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专用章”予以注记。 2、经核实,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备案: (1)未经项目预登记的; (2)预售的商品房项目有转让行为的(已办理项目转让变更手续的除外); (3)预售的商品房项目已抵押,抵押登记部门未出具接触抵押关系证明的,抵押权人未出具同意出售、再抵押(按揭)的书面证明的; (4)不符合《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上规定的预(销)售时限及预(销)售范围的商品房; (5)其他法律法规禁止出售的。 (四)办理时限 对符合商品房项目预登记或办理项目预登记变更条件的,房屋权属登记部门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相关手续;对符合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或办理合同变更、注销备案手续条件的,房产交易管理部门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相关手续。
一、可以拿着个人的身份证明到房管局进行现场查询,在当地房管局交易办事窗口提供合同及身份证即可查询合同信息是否有效以及是否已经备案; 二、还可以登陆当地房管局的网站进行远程查询,具体如下: 1、打开浏览器,找到搜索栏。 2、在搜索栏中输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比如,“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并单击搜索 3、点击进入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 4、在网站中找到“网上服务大厅”,并点击进入“商品房网上备案查询”。 5、在弹出的网页中,要求同时输入房屋代码、购房者、购房者证件号码,其中房屋代码在购房合同中可找到,或者可询问开发商。输入完毕后,单击查询。 6、查询成功。其实商品房网上查询的方法很简单,只要会简单的网上搜索功能,就可以按照步骤查询到你需要的商品房网上合同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6人已浏览
116人已浏览
148人已浏览
71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