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合同纷争:需要按照合同商定处置,违约的可按照下列限定处置,商量不成,可诉讼处置。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
一、申请登记程序:登记资料初审、取测绘联系单(二楼受理窗口)----申请测绘(一楼测绘窗口)----现场测绘----取测绘成果(一楼测绘窗口...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商品房销售司法解释,如果开发商就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而且明确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具体就看宣传图和图纸是否影响到买受人购买该楼盘的房屋了。如果有影响是有很大的胜算的。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一、房屋设计应该充分考虑用户采光的感受,依据房屋设计的规定,如果不具备房屋设计条件的设备,是不能够交付业主,房屋的额综合验收也是不行的。您可以向开发商工程部投诉,要求其前来处理。否则视为违约的。 二、如果房屋经过验收没有问题的,您也默认的,就不能解决这个问题的了。那么您想一下在合同或者房屋的设计图纸上是否有完全一致的描述,如果与前面描述的宣传的不一样的,或者说与您看过的样板房不一样的,您还是可以追究违约责任。但无论如何这个问题应该今早提出来的。 三、在关于开发商的设计问题,就看几个点:1、能否综合验收合格2、关于是否与当初销售宣传一致。3、目前是否严重影响生活起居。只要有一项符合的,您可以主张违约责任。甚至提出退房要求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48人已浏览
496人已浏览
180人已浏览
9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