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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存款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按照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协商分割或者由法院进行分割。若当事人主张为个人财产的,应举证证明。举证的证据要能...
离婚后存款,如果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的存款或者是夫妻双方的存款,在离婚时没有分割的,可以双方当事人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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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人死后存款的处理: 1、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遗赠扶养协议 有遗嘱的,按遗嘱处理; 3、无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的,依法继承。 遗产按以下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继承人继承,第二继承人不继承;第一继承人不继承的,由第二继承人继承。
法院处理夫妻存款的范围,仅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名下的存款。对于其他人名下的财产,法院无法在离婚案件中处理。比如,女方诉称,男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男方之母的名义存款若干,并提供了男方之母的银行开户账号,因该诉求涉及第三人的权益,因此,法院不会在此案中受理涉及第三人权益的诉讼请求。法院会告之女方另案提起确认财产权之诉,但一般不会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女方的诉讼请求。 另外,法院处理一方或双方名下的存款,一般是以余额为准,对于一方请求法院调查取证银行存款的申请,一般也只是查询存款余额,除非当事人的申请明确要求法院打开户以来的存取款明细。如果从存取款明细账中可以清楚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在诉讼之前有明显转移资金的情况,法院可以根据案情确定夫妻共同存款的数额,而不必拘泥于存款余额。比如,男方申请调查女方上海银行某账号下的存取款情况,如果调查结果显示,虽然该账号下的余额仅有一百多元,但在一个月前,女方有三次较大的现金支取行为,总额达到了十余万元。除非女方能举证证明这些钱用于正常的夫妻生活,否则,法院应当按十几万的数额而不是按一百余元的余额认定夫妻应分的份额。
在生活中,婚姻不是百分百美满的,有的婚姻就因为各种挫折和摩擦而进行不下去了。那么,这个时候婚姻的双方就会选择离婚了,无论是协议离婚也好,还是诉讼离婚也罢,这财产如何分割,也是一个绕不过去的问题。一般婚姻中,家里的财政大权都由女性把持,也就是说夫妻存款所在的那张卡,一直是在女性手中,而男性基本上是不管这事的。那么,离婚的时候,夫妻的存款应该如何进行分割呢?(一)夫妻双方都有各自收入,如何弄清楚另一半的工资收入是多少?无论是协议离婚也好,还是要提起诉讼的离婚,在财产的分割上面,能够更加清楚的了解另一半的财产收入,也就能够占据主动地位。一般生活中,存款是不会分开存于一张卡的,往往是结了婚的两个人,将钱放在一张卡上面,归某一个人掌管,这个时候要是离婚了,那么各自的收入也就应该拿出来,谁的收入就归谁,也不多拿,也不少给。但是,这样就会带来一个问题,那就是婚姻中有一方,对自己究竟有多少的存款,心里也没有数,这指的一般是男性,他们把自己的工资交给自己的老婆之后,也没有记一个小本子,记下所有具体的数额。所以,这个时候如果在婚前就有写下具体协议的,注明这里面有多少钱属于谁,那么自然就按照协议内容来了。如果没有写这个协议注明,那么就需要请一个律师来调查了,把夫妻各自的收入都弄清楚,才方便分割存款。(二)是否所有的存款都是夫妻二人共同财产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中的规定,在婚姻期间,也并不是所有的存款收入都属于共同财产。以下的几种收入,在法律规定中,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①两个人各自的工资收入或者是企业公司所发的奖金。②夫妻两个人一起做生意,做生意所赚的钱。③在婚姻期间,通过创造价值而获得的奖励。④在婚姻期间,因为继承或者受捐赠而得来的财富。⑤婚姻一方是军人的,那么军人退役的复员费用,也是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在离婚之后应该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分割划分。⑥结婚之后,婚姻的一方用个人的财产收入去做投资,最后得到的收益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三)属于共同财产的存款如何分割?一般来说,在法律上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秉承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的,也就是不在各个方面弄特殊化,对婚姻双方都一视同仁。然后,在对共同财产的分割上面,法律还会考虑到对各自子女的影响,尽量不破坏任何一方的生活。总之,对于离婚之后夫妻存款的处理,一般是该归谁就归谁,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在尊重两个人的意愿的前提下,由法院进行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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