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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建房政策包括:对于住房困难户较多的工矿区和困难企业,经政府批准,可以在符合规划和发展规划的前提下,利用单位自用土地集资合作建房。房屋建成...
集资房政策一般由国有单位出面组织并提供自有的国有划拨土地用作建房用地,国家予以减免部分税费,由参加集资的职工部分或全额出资建设,房屋建成后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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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建房原本是国家对困难企业职工的一项住房性保障措施,但是,目前在一些城市的集资建房已经演变成了某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大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一项“福利”。目前集资建房仍是政策允许的。建设部等部委2004年出台了《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对集资建房的规定如下:住房困难户较多的工矿区和困难企业,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单位发展计划的前提下,利用单位自用土地进行集资、合作建房。但是集资建房必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才能施行。所以你单位领导的做法是不对的。你可以向当地主管单位反映情况。也可以向闹动行政部门反映确认你享有的的福利待遇权利。
1、农村农民只允许拥有一户,一处宅基地不允许一户多宅,且面积不能超过地方规定面积,如需盖房用到农用耕地需要办理审批手续。 2、在原有宅基地上建房这种情况就是翻建,根据规定建房的农村村民需要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并通过村委会议之后拿着原有的宅基地的使用证明。户口本村民委员会的书面建议等材料去乡政府审批,拿到乡村建设规定许可证就可以安心盖房了。 3、农民为拿到乡村规划许可的,未取得审核证书的今年将一律停工。 4、目前我国正在建设新农村新设施,新环境,新房设计要满足本地的民族特色,同时也要符合节约型的社会要求,反对农民建豪宅,浪费土地资源。 5、由于我国近几年农村城镇化加快,以及工业化过程中使得耕地减少。而要保持我目前的粮食安全稳定,就必须守着18亿亩耕地的数量。否则将面临严重的粮食危机,所以18亿亩土地红线必须坚守。
在乡规划、村庄规划区内农(牧)民新建住宅的,应当持拟建房的用地证明、村(牧)民委员会意见、有效身份证件等资料,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在乡规划、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住宅建设的农(牧)民,应当持原有宅基地证明、村(牧)民委员会意见、有效身份证件等资料,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根据乡规划、村庄规划提出审查意见,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在城市、镇规划区规划的乡、村庄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农(牧)民住宅建设的可以参照前两款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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