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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被告不能履行第一项诉讼请求,被告需要赔偿原告为挽回经济损失所支出的律师费用。根据合同第条的规定,被告需要继续履行原被告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的,必须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诉讼。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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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对账函 对账函,又称询证函,对账函办理后的合同诉讼时效一般是在企业审计中,为印证影响会计报表认定的账户余额或其他信息,通常由审计机构以被审计单位的名义发给其债务人,要求核实应收账款的记录是否正确的一种审计文书。其发函的目的主要是通过确认被审计单位债务人及其债务的存在从而达到核实被审计单位应收账款记录真实性、正确性的目的。在日常经济生活中,企业间也往往以对账函的方式来核对双方在经济交往中资金进出的走向和数额
许多工程款拖欠已经持续了相当长的时间,甚至超过三年,有的甚至长达十年。由于承包商可能由于法律意识淡薄或担心影响与建设方的关系而错过了诉讼时效,因此有必要提醒他们: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拖欠行为起算。我国法律规定,诉讼时效可以通过一定的主张权利行为得以中断,中断后诉讼时效可以重新计算。 因此,各承包商可以采取书面发函(对方一定要签收或采取挂号信等形式证明已送达)、向清欠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投诉(一定要有书面记录)、与发包方补充协议或签订还款协议等办法,使诉讼时效中断。
在返还财产和损害赔偿请求权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上,理论界与实务届存在着较大的争议。观点一认为,当事人受领给付之时,合同就是无效的(尽管这尚未得到法院的确认),换句话说,受领给付无法律根据,构成不当得利,返还义务立即产生。因此,诉讼时效期间应自受领给付之时的次日起算。观点二认为,在合同未被确认无效的情况下,当事人合理的预期应是合同有效,双方应按合同约定期限履行。如果权利人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不行使任何请求权,只能说明其怠于行使权利。在合同无效场合,仍应以双方当事人合理预期的合同有效情况下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作为有关请求权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观点三认为,合同未被法院等确认为无效前,当事人往往遵守“合同”,继续履行“合同”义务,而不出现返还不当得利的现象;只有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才发生不当得利返还的问题,并且返还的时间时常由判决或裁决确定,因此,应从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合同无效时开始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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