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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拟延长土地使用权年限全国大部分城市住宅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一般为70年,而重庆自上世纪90年代初期土地出让制度改革以来,土地出让年限...
个别新买的住房土地使用年限缩水,主要是房地产开发时间周期较长、土地出让后部分地块存在转让以及土地闲置时间较长等原因造成的。一些房地产开发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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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为何会出现个别新买的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就缩水的现象,房地产开发商和国土部门人士认为,主要是房地产开发时间周期较长、土地出让后部分地块存在转让以及土地闲置时间较长等原因造成的。房地产开发时间周期较长也是造成“缩水”的一个主要原因,房地产开发商对此有同感。他们认为,从开发商获得土地使用权开始,正常的房产规划、开发和销售等过程,一般需要两到三年的时间,有的甚至会拖上三四年。遇到经济不景气,或者开发商资金不到位、相关证件未办齐等因素,开发周期可能延迟得更久。还有的房地产项目是分多期进行开发的,等到开发第三期、第四期时,相应的土地使用年限肯定会缩水较多。此外,有的地块经过出让后,往往会在多个买家或者公司之间进行多次转让,这也无形中造成了土地使用年限的缩水。在司法实践中,实地使用权比法定的要少是比较常见的,涉及到年限缩水的原因有很多,一般情况下都是由于开发商的开发周期比较长所导致的,有的楼盘经过好几期的开发和使用,需要的时间跨度是比较长,这也导致了在业主交房后发现能够使用的年限存在一定程序的减少。
商品房一般都是建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商品房的使用年限其实指的是商品房所在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国有土地即全民所有的土地,通常与商品房相关的土地类型包括商业用地和住宅用地,商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年限是40年,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这里所说的40年和70年是指开发商拿地之后开始计算的40年和70年。从开发商拿地到开工建设,再到房屋建成业主入住,这之间的时间不等,至少需要两三年时间。也有一些特殊情况,土地被开发商拍下之后,由于种种原因迟迟未开工,甚至被多次倒手,十几年过去之后才开始开发。而这里面耽误的两三年或者十几年都是包含在商品房使用年限的40和70年里的。由此可见,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是很多人关心的话题,从目前法律规定及政策看,房屋主人无需担心产权到期,即使土地使用权到期,国家也不会强硬回收,而是可以办理续期。具体到续期收费标准还没有明确的规定,随着物权法修订,这方面应该会有一个清晰说法。
1、开发商的项目建造周期过长土地使用年限的计算方法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开始计算的,如果项目体量过大,从房产规划、开发、销售到最终的交房,快则两三年,慢则五六年,甚至更长,有的项目还是分多期开发的项目,越靠后开发,土地所剩的年限越短。房子最终到达购房者手中,原本的70年、50年或者40年产权年限便随之大大的“缩水”。 2、资金短缺,土地闲置购房时,如果遇到了一个资金实力不足的开发商,也是令人担忧的。因为资金链条的不完善,资金的跟不上,不仅耽误了正在进行中的项目的开发,一些还未开发的地块更是会被搁置起来,不知要等到猴年马月。真正开发建成后,土地使用年限便大打折扣。 3、多次转让,浪费年限一块地块可能会在开发商之间的转让,以及房屋建成之后在买家之间的转让,都会造成最后一个接盘的人手中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越来越短。在我国相关的楼盘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相关的房屋所有者可以按照相关的规定,续交这类相关的费用。继续使用相关的土地,合法的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房屋的所有者按照这类规定,到房屋和土地管理部门进行相应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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