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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根据您的预算来确定“重大疾病保险”的类型。A.如果我们能够拿出的保费比较充裕,那么可以选择一款性价比高的“终身重疾险”投保。终身重疾险的优...
当然需要商业险补充国家社保里的重大疾病是需要你个人先垫付然后再报销的商业保险是先行赔付然后有钱治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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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是对城乡居民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报销,目的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使绝大部分人不会再因为疾病陷入经济困境。2012年8月3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卫生部、财政部、人社部、民政部、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六部委《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发布,明确针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合)人大病负担重的情况,引入市场机制,建立大病保险制度,减轻城乡居民的大病负担,大病医保报销比例不低于50%。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首位,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等的协同互补作用,加强制度之间的衔接,形成合力。 (二)坚持政府主导,专业运作。政府负责基本政策制定、组织协调、筹资管理,并加强监管指导。利用商业保险机构的专业优势,支持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高大病保险的运行效率、服务水平和质量。 (三)坚持责任共担,持续发展。大病保险保障水平要与经济社会发展、医疗消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水平及承受能力相适应。强化社会互助共济的意识和作用,形成政府、个人和保险机构共同分担大病风险的机制。强化当年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测算、稳妥起步,规范运作,保障资金安全,实现可持续发展。 (四)坚持因地制宜,机制创新。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国家确定的原则下,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开展大病保险的具体方案。鼓励地方不断探索创新,完善大病保险承办准入、退出和监管制度,完善支付制度,引导合理诊疗,建立大病保险长期稳健运行的长效机制。
这种达不到重大疾病保险的标准,您是不是买了重大疾病保险呢,买了,也不赔,因为不是重大疾病,是小病!也许以后会演变成大病,到时以医院的诊断证明为准,如果达到了重大疾病的标准,保险公司会给你赔偿.如果您住院治疗了,如果您买了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是可以赔偿一部分医疗费用,看看您的合同里,有没有住院费用补偿这几个字,如果有,住院治疗了,可以报销费用,但是这份保险,也许明年就不给保了,因为您的身体已经不是健康的身体了,不符合投保要求了!
关于重大疾病保险理赔的问题,一般来说,出险时要及时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确诊后尽快通过电话、书面、传真等形式及时通知保险公司或保险代理人并提出给付保险金申请,根据保险公司的指导,准备好理赔时必须的各种材料。同时,需要注意一点,重大疾病应由符合资质的医院来进行确诊。若有特殊原因,需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得到保险公司的同意,以保证赔付工作更快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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