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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申办人暂住地的所属户籍派出所。 申领方式: 暂住在本市居民家中的,由户主或本人持户主的户口簿到暂住地派出所办理; 暂住在机关、团体...
办理机构:申办人暂住地的所属户籍派出所。 申领方式: 暂住在本市居民家中的,由户主或本人持户主的户口簿到暂住地派出所办理; 暂住在机关、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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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浙江省居住证》。 注意:居住时间自申报居住登记之日起计算。属于居住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投资创业、引进人才的,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直接申领居住证。 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2、在当地就业、居住或者就读的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1、拍照:申办人到具有二代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相关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 2、提出申请:申办人带齐办理所需材料,到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3.填表审核:申办人领取并填写《浙江省居住证办理/绍兴市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工作人员对上交的材料及登记表进行审核; 4.领取凭证:审核资料齐全后,工作人员打印发放《浙江省居住证领取凭证》,并将资料录入信息系统,上传制证; 5.领取证件:受理机构收到居住证后,会通知申办人,届时申办人凭《领取凭证》前往领取证件即可。 办理时限及费用 15个工作日办结;首次申领居住证不收费。 办理地点 1、金华市城北派出所: 地址:九章路76号 电话:(0579)82342241 2、兰溪市兰江派出所: 地址:兰荫路144号 电话:(0579)88884637
居住证明开具,是需要到现居住所属的社区流动人口部门或者相关的派出所进行咨询办理的,公民可以带上身份证原件,租赁合同等资料前往咨询办理。
办理居住证的程1。申请人到居住地派出所填写《居住证申请表》并签字,提交《居住证申请表》及证明材料。二、有关部门审核:审核申请人的申请条件和证明材料(审核后退回)。三、人像采集后,出具《居住证受理回执》(凭回执领取居住证)。提示:居住证每年签注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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