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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
个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一般是不需要赔偿的,但是如果劳动者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是需要支付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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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所得的经济补偿金需要交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使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个人与使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使用者发行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个人解除劳动合同获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工资收入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1、个人与使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使用者发行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其收入在当地上年度员工平均工资的3倍以内的部分,超过免除个人所得税的部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个人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行[1999]178日)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国税发行[1999]178号文规定,个人获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获得数月的工资、工资收入。具体的平均方法是以个人获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为基础,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数为基础,以其商业数量为个人收入,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龄按实际工龄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2、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所得时,按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在征收一次性补偿所得税时可扣除。3、具体纳税公式如下: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免税收入-实际缴纳的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工作年数-费用扣除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工作年数公式中实际缴纳的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是指个人取得的补偿收入时实际缴纳地方税务机关。劳动社会保障部门或政府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指定专家部分,不得扣除实际缴纳的。实际缴纳的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在当月工资中扣除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计算时不得重复扣除。工龄是指计算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偿所得的个人实际工作年限,实际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原国家劳动部发布的现在仍然有效地《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2008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二款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因此,你一是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用人单位及时支付工资;二是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举报,请求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和赔偿金。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明确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所以,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要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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