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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建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有权要求执行公司业务的董事和总经理报告公司的业务情况; ·负责对各级人员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负责对各部...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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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处是教育发展基金会的常设办公机构,基金会经营管理职责为: 1、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2、协调各分支机构开展工作,定期召开秘书处联席会议; 3、制定基金会各项规章制度,决定办事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4、调研南京大学事业发展需要,设置各类受助项目; 5、定期召开基金会理事会议,向理事会进行工作报告; 6、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1.1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材料供应合同的签订与管理。 1.2负责工程预算、结算工作。 1.3负责编制工料分析。 1.4负责企业招投标的编制及具体实施工作。 1.5负责分公司、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结算工作。 1.6负责内外业中经济指标的审核。 1.7负责公司月结算及年结算的核算工作。 1.8负责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材料供应单位、招投标等有关信息的收集工作。 1.9负责处理公司对外的经济纠纷。 1.10负责与企业有关的协会、组织团体及主管部门的沟通与落实。 1.11负责组织本部门的体系运行工作。 1.12经常组织各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培训,统一组织学习相关结算文件及法律法规,提高全体预算员的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 1.13负责组织施工组织设计中经济指标的审批工作。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10)修改公司章程;(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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