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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沙盘模型与现房存在明显不一致,开发商事前对此又无显著说明的,那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在商品房买卖中,沙盘是否属于宣传资料,目前法律法规对此尚没有明确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沙盘也是宣传资料之一。沙盘中显示的道路、绿化、楼体外饰和总体布局等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在合同条款内容存在不一致的情况下,只要该合同未违反任何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且双方均对相关内容表示认同无异议,那么即使该合同与事实真相存在不一致,它依旧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的效力不受订约方实际行为的影响,只要合同在法律授权范围内顺利订立,便自即日起产生一定的法律效力。订约方有权凭借此类合同规范对方行为,实现达成预期商业交易之宗旨。 根据《民法典》第147条和第148条的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同时,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沙盘模型与现房存在明显不一致,开发商事前对此又无显著说明的,那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在商品房买卖中,沙盘是否属于宣传资料,目前法律法规对此尚没有明确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沙盘也是宣传资料之一。沙盘中显示的道路、绿化、楼体外饰和总体布局等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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