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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还是婚后购房,有讲究 2、如果你能提供证据证明,男方父母是借给男方,可以要求债权,但是房产无份额。是一人一半还是按...
你的4个问题其实就是一个问题?只要房屋登记在你们夫妻名下,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双方父母的出资视为债权。出具借条,对双方父母都有保障,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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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买房写一方名字可以的。民商事法律遵循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都是合法有效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1、都是婚后共同财产,除非在一个人的名字后面标注了“单独所有”。 2、标注了“单独所有”的房产,是一方独有,离婚时候,另外一方无权分割。标注了“单独所有”的程序是:配偶写一份放弃产权的声明,在房管局备案。这样办下来的房产证,只有一个人的名字,而且名字后面有括号注明“单独所有。”
这个情况是比较复杂的,关键是看父母出资买房是登记在谁的名下,现在司法界普通的观点是登记在谁的名下就是谁的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才算是夫妻共同财产。这涉及到赠与的问题,赠与给谁就是谁的。赠与是一种实践性合同,如果只登记在一方名下就视为对个人的赠与。如果登记在双方名下,就视为对双方的赠与。所以,婚姻存续期内加名字已经越来越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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