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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了合同,不付定金,怎么办?

2022-08-30
网友问:李律师现在杭州的房屋开发商总是要购房者在签订期房认购书时交1万到10万元定金,一旦购房者由于种种原因无法签订购房合同时,便不肯退还,这种认购书具有法律效应吗?为什么没有人来管一管这种霸王条款?谁来保护购房者的权益呢?就是在超市购物还可以无条件退货呢,为什么房屋开发商会如此肆无忌惮的敛财?李玲律师答:对于定金不予退还的条款,在开发商具备合法销售资格,而业主违约未能签署买卖合同时,依法是可以不予退还的,建议业主按如下方式保护自己:定金尽量少交;对认购书的内容要多加注意,慎重签署;签署认购书后,保证一定要在约定的日期前往就合同条款进行商讨,并注意证据的保存,如因合同条款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而没能签署的,不视为任何一方违约,定金应予退还。请问,我能按照以上的因合同条款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而没能签署的,而要求退还定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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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九条【合同的约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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