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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直系亲属赠与,赠与时的税费只有契税和产权登记费。买卖的话,涉及的税费有契税、增值税和个税。普通住宅证满两年可免征增值税,个税须符合“证...
如无特殊约定,产权关系转移完成后即可出售。 赠与人可以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撤销赠与。产权关系转移完成后,受赠人享有房屋所有权,可以自由处分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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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处理。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不管婚姻关系多久,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
如果是直系亲属赠与,赠与时的税费只有契税和产权登记费。买卖的话,涉及的税费有契税、增值税和个税。普通住宅证满两年可免征增值税,个税须符合“证满五年且是家庭唯一住宅”才能免征。
婚前给付财产一般有以下三种情况: 1.基于习俗,一方给付另一方钱款或物品作为订婚的标志,通常称为彩礼 2.一方赠与对方贵重物品及生产生活资料,如汽车、住房、紧银首饰等,一般是婚前赠与财产 3.相互赠送小额钱款、礼品及衣物,则属于双方的礼节性往来。婚前赠与的财产怎么处理针对上述三种婚前给付的财产,如果双方没有结婚,因此而发生争议的,一般按以下原则处理: 1、以结婚为目的的,基于当地的风俗习惯,给付彩礼的行为可以视为以结婚为生效条件的附条件赠与行为,而不是一般的无偿赠与。如双方缔结,赠与行为发生法律效力,彩礼属受赠人所有。如果结婚不成,赠与行为则失去法律效力,彩礼应该返还给赠与人。如果结婚之前的确从彩礼中有合理的支出,也应该酌情返还。 2、如果当地虽然没有赠送彩礼的习俗,但一方以结婚为目的,在婚前赠送贵重物品及生产生活资料给另一方,则应认定是以结婚为生效条件的附条件赠与。 3、一方或者双方自愿赠送小礼品、衣物等,属于日常往来,一般按无条件赠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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