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证券公司的最高拆入限额和最高拆出限额均不超过该机构净资本的80%。 2、中国人民银行可以根据市场发展和管理的需要调整证券公司的同业拆借资...
1、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同业拆借期限由交易双方自行商定。 2、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拆入资金的最长期限为3个月,拆出资金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对手方由中国...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短期融资券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证券公司自主确定每期短期融资券的期限。 2、中国人民银行对证券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实施宏观管理,可根据货币市场流动性和金融市场运行情况,调整证券公司发行的短期融资券余额与净资本比例上限和最长期限。 风险提示:发行短期融资券的相关注意事项: 1、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金融基础设施为短期融资券提供发行和信息披露服务。发行人不得认购或变相认购自己发行的短期融资券。 2、证券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向投资者披露信息,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同业拆借指的是具有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及经法人授权的非法人金融机构分支机构之间为了解决短期内出现的资金余缺而进行的资金融通行为。 同业拆借,应当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禁止利用拆入资金发放固定资产贷款或者用于投资。拆出资金限于交足存款准备金、留足备付金和归还中国人民银行到期贷款之后的闲置资金。拆入资金用于弥补票据结算、联行汇差头寸的不足和解决临时性周转资金的需要。 同业拆借的期限一般比较短,这就有利于银行间解决短期的资金不足问题;同时它是一种信用拆借,可以建立起银行之间的信用。
金融租赁公司同业拆借限额: 1、金融租赁公司的最高拆入限额和最高拆出限额均不超过该机构实收资本的100%。 2、中国人民银行可以根据市场发展和管理的需要调整金融租赁公司的同业拆借资金限额。 风险提示:金融租赁公司同业拆借期限: 1、金融租赁公司同业拆借期限由交易双方自行商定。 2、金融租赁公司拆入资金的最长期限为3个月,拆出资金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对手方由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拆入资金最长期限。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2人已浏览
351人已浏览
295人已浏览
32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