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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派出所验核后,由派出所通知申请入户人到派出所领取《准迁证》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填写《入户申请表》、身份证及本市配偶户...
1、有效的: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6条的规定,每个公民都可以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 2、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当事人的子女也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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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将您的户口迁入您丈夫的户口所在地。 根据《湖南省公安厅常住户口登记管理暂行规定》规定,“(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户口迁入,实行准迁证制度,经县或县级以上户口管理部门批准后,发给《准予迁入证明》,办理户口迁出,获取《户口迁移证明》,办理迁入登记。 1、夫妻投靠的,凭被投靠人书面申请、单位或社区、村委会证明、夫妻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办理迁入登记。而根据《湖南省常住人口登记操作办法》之相关规定,夫妻投靠落户的(即夫妻双方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登记机关,其中一方申请迁入到另一方户口所在地落户),需要办理迁入登记。而夫妻投靠落户情形,申报迁入登记的,应提交夫妻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等凭证材料。 建议您可以到您丈夫户口所在地的当地派出所、村委会就您的户口迁移情况加以咨询。
不可以办理户口夫妻投靠: 1、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8条的规定,当事人的配偶死(亡)的,户口应该在一定的时限内,办理注销手续; 2、本人的户口不能以夫妻投靠的方式,迁入到配偶的户口所在地入户。《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八条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1、新生儿只能在父母任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户口,如果夫妻双方都不是青岛户口的,子女不能在当地申报户口; 2、当事人及配偶或者子女成年后,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如:购房、人才引进、婚迁等)的前提下,户口可以迁入当地挂靠; 3、当事人可以结合实际情况,事先咨询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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