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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户口不在妻子名下,妻子是否可以将户口迁入丈夫的户口所在地?

2022-01-22
您可以将您的户口迁入您丈夫的户口所在地。 根据《湖南省公安厅常住户口登记管理暂行规定》规定,“(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户口迁入,实行准迁证制度,经县或县级以上户口管理部门批准后,发给《准予迁入证明》,办理户口迁出,获取《户口迁移证明》,办理迁入登记。 1、夫妻投靠的,凭被投靠人书面申请、单位或社区、村委会证明、夫妻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办理迁入登记。而根据《湖南省常住人口登记操作办法》之相关规定,夫妻投靠落户的(即夫妻双方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登记机关,其中一方申请迁入到另一方户口所在地落户),需要办理迁入登记。而夫妻投靠落户情形,申报迁入登记的,应提交夫妻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等凭证材料。 建议您可以到您丈夫户口所在地的当地派出所、村委会就您的户口迁移情况加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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