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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遗憾,不可以!廉租房申请条件:1、自申请之日的上月起连续6个月人均月收入低于500元(含500元),家庭无机动车辆、出租房屋、3万元以上的...
1、在当事人的配偶户口登记在丈(岳)人的户口所在地,未办理过迁移手续的前提下,当事人的户口,可以以夫妻投靠的名义,迁入到其户口所在地落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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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夫妇避难的条件:1、必须结婚10年以上(咨询上海户籍方派出所)。2、有上海定居地(如自己家的房地产证明书或上海户口方的房地产证明书)。3、办理上海市居住证(也可以是原暂住证)一年以上,办理过的一年以上无效的,也可以被派出所接受。
当事人的户口,可以在不改变“非农业”性质的前提下,迁入配偶的户口所在地挂靠,具体手续,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资料; 2,并经过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3,户口迁入地的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4,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申请迁入户口,并领取户口“准迁证”; 5,去户口迁出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以的: 1、当事人在当地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稳定就业并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 2、本人、配偶及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淮政发〔2015〕123号):二、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一)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 2.进一步降低落户市区条件门槛。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稳定就业并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人员,本人、配偶及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6.放宽合法稳定住所落户条件。对于购买的商品房或迁移安置房已交付使用、房屋所有权人已实际入住,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凭购房合同、付款和缴税凭证等合法有效证明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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