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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们之间没有特别的协议,那写的谁名字房子就归谁。你得把他首付的那部分还他,这跟房价涨跌没关系。至于协议写上你给他多少多少钱,付清后房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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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解除恋爱关系即可,关于子女抚养权问题可以由双方协商,如果双方协商无果,可以就子女抚养权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而法院在处理子女抚养权问题时会本着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通常由女方进行抚养,但女方存在不利于子女成长因素的除外,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子女会先听取子女的意见,而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给付子女抚养费。
1、分手对于婚前共同买房的分割是:有协议的,可以按照协议进行分割处理;没有协议的,发生纠纷时,应根据平等协商原则,对共有财产进行合理划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一般法院根据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等情况合理确定双方的份额。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我国《民法通则意见》第86条规定:“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的财产上增添附属物,财产所有人同意增添,并就财产返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价归财产所有人;造成财产所有人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虽然您家和潘家对上房三间的权属未作约定且又协商不成,但也不能责令拆除,因为这样会造成社会财富的浪费,不符合立法目的。为此,应认定,由您家取得上房三间的所有权,但应返还潘家所处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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