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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后果 1、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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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同时《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按照《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承担以下三种责任:第一,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即11个月的双倍工资);第二,承担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但从满一年的当日起不再支付二倍工资;第三,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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