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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书遗嘱在经过公证后,取得合法的继承证明之后再去房屋登记部门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进行房屋变更登记。 根据我国《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二条发生下列情...
一、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二、过户房产有自书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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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相应条件后手写遗嘱属于自书遗嘱可以产生法律效力,可以继承过户房产。 具体条件是: 一、遗嘱人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有充分的认知与了解。 二、必须是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带着公证的遗嘱,身份证,户籍本,死者的死亡证明等,到房产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手续 法律依据《房屋登记办法》 第十二条申请房屋登记,应当由有关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但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下列情形之一,申请房屋登记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因合法建造房屋取得房屋权利; (二)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权利; (三)因继承、受遗赠取得房屋权利; (四)有本办法所列变更登记情形之一; (五)房屋灭失; (六)权利人放弃房屋权利;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二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对于共同财产遗嘱房产过户这个问题,可参考以上规定
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分配遗产,继承是按照继承人顺序,第一继承人为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分配时一般是等额分配,字画这些可以估价补差价,或者出售分配所得款。如果子女健在,按照法定继承,孙子无法分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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