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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不能低于上年度本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私营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雇工和非本市城镇户口职工不得低于百分之五十,私营企业法人、股东、个...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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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一岗位最低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由此可见,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果低于,工人有权要求完成差额。但这里这里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不是指拿到的总额,而是工资总额。用人单位可以代扣社保个人缴纳部分和公积金个人部分,因此劳动者的实际工资可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例如,目前成都市区最低工资标准为1500元,员工个人社会保障缴纳部分为100元,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为100元,实际工资为1300元,工资总额为1500元,这是合法的。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试用、见习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在非全日制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支付的小时工资不得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情况,使用者按规定申报是合法的。劳动行政部门可以审查公司的社会保险缴费情况,如果有违法行为,必须命令纠正。如果拒绝纠正,可以依法处罚。我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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