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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孩子在学校的打架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
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三十二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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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到人身损害的,学校应当承担责任,除非学校能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即学校方必须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自己尽到教育、管理职责。 第三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这个问题可以报警处理啊。一般小孩犯的事都是监护人负责的,你现在可以报警,告他私闯民宅,损坏他人财产。然后他们是有义务赔你门的钱的。现在处理打架斗殴,不是谁先动手决定了。警察只讲证据,谁身上有伤,谁就是受害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你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并不是完全需要承担全部责任,而学校则有举证没有存在过错的相关证据,如果学校举证没有过错你则需要全部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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