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劳动仲裁录音可以作为证据吗?

2023-06-0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出台,其中第七十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三)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但该规定第六十八条同时也明确了“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从这个规定来看,录音资料作为视听资料的一种,只要(1)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2)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就可以作为有效证据使用。那么什么叫“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呢?就是不能侵犯他人隐私。举个例子:录音内容涉及的仅仅是双方劳动合同是否签订过,这不属于被录音者的隐私,但如果涉及被录音者家庭情况等不愿意被外人知道的私人信息,者就侵犯到被录音者的隐私了,属于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录音资料,不能够当作有效证据使用。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