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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使用证分类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出让土地使用权两种。 所谓出让,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
集体土地所有权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批准的土地他项权利进行登记造册,核发土地他项权利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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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类型只有土地划拨和土地出让两种形式。划拨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只限于本单位使用,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转让。出让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进行转让、出租或抵押。必须遵守原出让合同有关规定使用土地,不得随意改变用途,其使用年限为出让年限减去原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的余期,而且可以依法进行再转让、出租和抵押。 土地所有权又称土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有哪些? 1、招标出让 是指在规定的期限内,由符合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以书面投标形式,竞投某地段土地的使用权,由招标人根据一定的要求,择优确定土地使用者的出让方式。适用于开发性用地或者有较高技术性要求的建设用地。 2、拍卖出让 又称“竞投”,是指土地所有者的代表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组织符合条件的土地使用权有意受让人到场,就所出让使用权的土地公开叫价竞投,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土地使用权受让人的一种出让方式。 3、挂牌出让 是指出让人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4、协议出让 所谓的协议出让是指土地的出让方和受让方通过协商方式有偿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方式。一般多用于工业以及政府为调整经济结构而给予优惠政策的项目。 五、土地出让年限到期如何处理? 按照《物权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年限届满时(出让合同中另有规定或城市规划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可以申请续期使用,但具体实施办法还未出台。 综上所述,以上内容告诉我们土地使用权分为哪几种类型。实际上土地使用权只有两个类型,而且我们要知道其中之一的土地划拨使用权只能作为单位来使用,严禁私自转让;另外的出让土地使用权需要订立严禁不可擅自更改的合同来转让。
集体土地使用权有以下三种形式:①宅基地使用权。公民对其在农村依法所有的房屋的宅基地,享有使用权。使用权客体的范围一般以房檐滴水线为准,房屋所有权人只对房檐滴水线内的土地享有使用权。对于房屋周围的空地,如果这些空地面积和宅基地面积之和不超过该房主人依法可使用的宅基地面积的最高限额,可以作为宅基地进行使用权登记,但必须在一定期限内(一般为两年)作为宅基地使用,超过面积多占部分,应退还集体耕种。新修房屋,一般应利用原有的宅基地、空地和荒地,尽量不占用良田。申请取得宅基地使用权,除经土地所有权人同意外,还须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按批准的面积和地理位置建房,不得少批多占、批东占西。易地建房的,原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②自留地、自留山的使用权。自留地、自留山是农业合作化以后集体分配给社员长期使用的土地。自留地主要是菜地,自留山主要为解决社员的生活用材。这种使用权形式自确立后一直保持了下来,1982年宪法也明确肯定了农民对自留地、自留山的使用权。自留地只能用来种植农作物,自留山只能用来种植林木,未经批准,不得改作他用。③乡村企业和公用事业用地的使用权。农民举办乡村企业,或乡、村兴建公用设施需要占用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经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同意或决定外,还必须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土地使用者才能取得土地使用权。利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兴办乡村企业,土地使用权必须折价作为企业的出资,由土地所有权人依法享有出资的收益。乡村企业终止时,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证。 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定所有权。 (二)集体土地使用证。 县级人民政府对集体所有的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国有土地使用权。 (四)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批准的土地他项权利进行登记造册,核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确认土地他项权利。 土地使用证的办理需要提交办理人的相关资料和土地使用的相关资料,当事人在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时候,应当遵守土地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避免出现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发生。另外,在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时候还需要交纳相关的土地使用税和工本费及印花税等,需要当事人提前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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