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国家土地使用标准的法律规定有: 1、农用地只能用于农业发展主要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2、关于土地使用的常用法...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货币评价,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价格出资,但法律、行政法规不得作为出资财产。作为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法律规定具体如下:《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第二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者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第二十三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
1、第26条土地使用权确定給直接使用土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或个人。但法律、法规、政策和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2、第27条土地使用者经国家依法划拨、出让或解放初期接收、沿用,或通过依法转让、继承、接受地上建筑物等方式使用国有土地的,可确定其国有土地使用权。 3、第28条土地公有制之前,通过购买房屋或土地及租赁土地方式使用私有的土地,土地转为国有后迄今仍继续使用的,可确定现使用者国有土地使用权。 4、第29条因原房屋拆除、改建或自然坍塌等原因,已经变更了实际土地使用者的,经依法审核批准,可将土地使用权确定给实际土地使用者;空地及房屋坍塌或拆除后两年以上仍未恢复使用的土地,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 5、第30条原宗教团体、寺观教堂宗教活动用地,被其他单位占用,原使用单位因恢复宗教活动需要退还使用的,应按有关规定予以退还。确属无法退还或土地使用权有争议的,经协商、处理后确定土地使用权。 6、第31条军事设施用地(含靶场、试验场、训练场)依照解放初土地接收文件和人民政府批准征收或划拨土地的文件确定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有争议的,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文件规定处理后,再确定土地使用权。按照法律规定,无论是国有土地还是农民集有的土地,只要是合法合规的就可以给单位或者是个人使用,但是在关于土地使用权的法律规定中,使用时必须要保护和管理该土地,避免其受到污染,而且其他人也没有权利去干涉使用人如何使用该土地。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的年限内让予以土地使用者的行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下列方式:协议、招标、拍卖。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61人已浏览
186人已浏览
163人已浏览
18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