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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开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单身证明)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未婚者: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原件。离婚者:居民户口簿、身...
民政局开。办理单身证明的程序: 1、首先,这是一份未婚的介绍信,这是民政局证明其姓名、身份证号码、籍贯和最重要的公章的重要文件。 2、将居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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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开。办理单身证明的程序: 1、首先,这是一份未婚的介绍信,这是民政局证明其姓名、身份证号码、籍贯和最重要的公章的重要文件。 2、将居委会的介绍信、身份证、户口簿交给所在地民政机构。 3、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将准备一份草拟表格填写,并填写他们的信息。 4、向社区工作人员提交会议文稿、居委会的介绍信、身份证、户口簿。员工将根据您提交的信息填写在线表格。
“未婚证明”指的是“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出具证明的受理机关为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因此,当事人应当到自己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未婚证明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受托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在合肥,未婚证明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当事人委托他人申请的,受托人应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委托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委托人写明具体委托事项的委托书;受托人不能提供委托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的,应提供委托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写明具体委托事项的委托书。 一、办理条件: 属于合肥集体户口; 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 二、提交材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需提交户籍证明)。 三、办理机构: 合肥民政局各城区婚姻登记处,具体是在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 四、办理流程: 1、出示相关证件; 2、填写《无婚姻登记证明》; 3、经审查通过以后,发放《无婚姻登记证明》。
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单身证明)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未婚者: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原件离婚者:居民户口簿、身份证、离婚证(如果是初审判决书,须出具原法院认定生效的证明)丧偶者: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注有死亡时间的丧偶证明(丧偶证明由当地派出所或所在社区出具均可)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二张(根据各地版式需求决定)如不能亲自到场办理者,可委托他人办理。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由当事人签名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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