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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方式过户 直接到房管局办理过户登记 (一)产生的费用 1、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即受赠房屋价值减去赠与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
房屋赠与是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的,他人原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兄妹之间房产赠与办理可依照以下程序办理:一、房屋赠与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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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所提到的父母遗留的其他房产可以赠与兄弟姐妹吗这个问题,当然是可以的,你父母遗留的房屋已经属于你的财产,你可以随便赠与。
赠予房产不一定需要公证处,不过公证可以增强其法律效力。需要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费用有个人所得税20%,契税3%,印花税。个人所得税兄弟姐妹之间赠与是可以免除的。所以你只有契税和印花税。 带上材料: 1、公证的赠与文书 2、赠与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 3、受赠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房地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兄弟关系证明 你当大哥不去可以委托一人前去,带上以上有效证明及其委托书。
继兄弟姐妹之间相互继承了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亲兄弟姐妹的遗产。 养兄弟姐妹是基于收养关系的成立而在被收养人与收养人的其他子女间产生的亲属关系,是一种法律拟制旁系血亲关系。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23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子女与养父母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间权利义务关系的规定;同时,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解除。 可见,在收养人的养子女与生子女、养子女与养子女之间便形成了养兄弟姐妹关系,其法律地位等同于亲兄弟姐妹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彼此间互有继承权。而被收养人于其亲兄弟姐妹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解除,彼此不再相互享有继承权。 但是,如果收养关系解除,养兄弟姐妹的权利义务关系也随之解除,相互间的法定继承权也随之消除。被收养人于其生父母恢复父母子女关系的,其与亲兄弟姐妹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随之恢复,相互间互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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