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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荣誉权不属于人格权。所谓人格权是指每个民事主体所固有的,以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作为法律意义上的人所必须具有的权利。荣誉权不同于人格权的方面...
如果说名誉是社会对一个人的起码评价,荣誉则是社会对某些公民或法人的更高层次的评价,是国家、社会对公民、法人在生产经营、科学实验、文化教育等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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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性质不同。名誉权为人格权,荣誉权的性质归属有不同见解,一般认为,荣誉权具有双重属性,即具有身份权与人格权两重属性。 第二,主体不同。任何公民、组织都有名誉权,但不是所有公民、组织都有荣誉权。 第三,取得不同。名誉权为生而享有,荣誉权来源则是基于一定事实受到表彰奖励后取得。 第四,消灭不同。名誉权因公民死亡、组织主体资格消灭而消灭。荣誉权则可能因荣誉被依法剥夺而丧失。 第五,客体不同。名誉权客体为名誉利益,而荣誉权则为荣誉的本身及荣誉本身所包含的利益。
侵犯公民的荣誉权公民可以请求人公开赔礼道歉和消除因侵权造成的不良影响,也可以请求侵权人赔偿损失,如果侵权人对公民的请求置之不理,公民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人民法院强制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物质赔偿。荣誉权是指公民有获得并保持各种嘉奖的权利。公民依法享有的荣誉包括各种荣誉称号、证书、勋章、奖章、奖状等。公民的荣誉是公民在学习、生产、工作或战斗中表现突出,成绩卓著,立有功勋而获得光荣称号。
1、荣誉权不属于人格权。所谓人格权是指每个民事主体所固有的,以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作为法律意义上的人所必须具有的权利。荣誉权不同于人格权的方面主要有:第一,荣誉权的取得不是民事主体固有的,而是基于民事主体在社会中的民事活动;第二,荣誉权并非每个民事主体都具有,只有做出了突出贡献或特殊成绩的民事主体才有可能获得;第三,荣誉的取得必须经过特定的程序,由国家或社会组织以表彰的方式授予。2、荣誉权属于身份权。身份权是指民事主体因具有某种特定的身份时依法享有的权利。身份权不是每一个民事主体毫无例外享有的权利,也不一定都是其终生享有的权利,而是民事主体因特定的身份而享有的权利。荣誉权的特点与身份权具有契合性。由于荣誉与获得该称号的权利主体不能分离,所以,荣誉权既不能转让,也不能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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