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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你描述不清楚。结婚以后你是在父母的资助下买房的,资助时是否有约定,或者是明确赠与一方,如果都有且有拿不出相应证据那么离婚时就会认定为...
一般是这样处理: 1、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你们二人共同购买,房产证上登记为你二人。一方婚前所买的财产是个人财产即使对方婚后有还贷。婚后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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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解释(三)》第十条明确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据此,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屋并,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该房屋应当认定为其个人财产;其原理就在于婚后房屋物权的取得是依据婚前的债权转化而来的。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个人财产,相应地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也为其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相应补偿。
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应当准许: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
1、按问题所述,该房系婚后购买,且你参与还贷,原则上该房系夫妻共同财产。 2、只是首付非你方支付,这对分割有一定的影响,但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 3、既然对方已提出离婚,你可以提出分割财产的要求,至于份额问题,可以按照整个房产的1/4份额要求分割。 4、问题中所述的赡养费,这个不存在,若有其它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若你方经济困难,可要求对方对你进行经济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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