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集体土地使用权特征如下: (1)主体的特定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设立的企业,乡(镇)、村公益性组织及法律、行政法规...
集体土地使用权特征如下: (1)主体的特定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设立的企业,乡(镇)、村公益性组织及法律、行政法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土地侵权纠纷是指有关土地权利受到侵犯而引起的争议。国有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及土地他项权利受到侵犯而引起的争议。按照《土地管理法》及其细则的有关规定,土地侵权纠纷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如下5种: 1、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 2、超过批准数量占用土地的; 3、无权批准征用、使用土地的单位或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损失的; 4、应被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当事人拒不交还土地,或临时使用土地的当事人期满后拒不交还土地的; 5、擅自将农民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建设的。此外,在实践中还经常发生如下三类土地侵权纠纷: 1、未经土地使用权人同意占用或毁损土地使用权人依法使用的土地引起的纠纷。 2、发包人或其他单位或个人非法侵犯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引起的纠纷; 3、在土地征用补偿中,截留、侵吞或占用农民应得补偿费引起的纠纷。
1、使用土地这是指土地使用权人为建造或保存建筑物及其工作物而使用土地。使用土地是土地使用权的最主要内容。但这里的使用并不是随意的,它必须在设定土地使用权限的目的范围内进行。一般来说,这一目的范围即指土地的用途范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土地使用者需要变更所使用的土地用途时,必须得到土地所有者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否则,土地使用者不得变更土地使用范围。土地使用权人为了实现使用土地的目的,必须以占有土地为前提。因此,土地使用权人也受到占有的保护,享有物理请求权。2、处分土地使用权这是指土地使用权人可依其意志转让.抵押和出租土地使用权。如果土地使用权人转让,抵押和租赁土地使用权符合法定条件,该处分行为有效。在此,必须特别注意土地使用权人与土地使用权人在行使该权利时受到的限制不同。3、获得土地利益是指通过转让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和继承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权利者开发、利用、经营土地获得的利益。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文件,转让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和继承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权利者不仅可以自己占有土地,还可以通过开发、利用、经营活动获得收益。4、取回地面物品,获得相关费用补偿。
关于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有区别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九条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第十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第十一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第十二条规定,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第十三条规定,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十四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十五条规定,国有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由承包合同约定。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86人已浏览
178人已浏览
355人已浏览
10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