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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期间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
工伤期间工资待遇问题解答: 既然是工伤,那在工伤治疗之间是有工资待遇的。 职工发生工伤可以获得以下保险待遇: 1、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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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到工伤后,若单位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话。 (二)劳动者可以继续冶疗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三)劳动者应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劳动者应该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个标准,由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规定。 (四)无论是劳动合同到期,还是没有到期, 单位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47条, 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龄,每满一年,补偿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病假期间工资待遇问题: 一、病假期间工资扣发规定 (1)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固定工资部分全额发给。 (2)病假超过两个月不满六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固定工资部分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固定工资部分全额发给。 (3)请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固定工资部分按7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固定工资按80%计发。 (4)上述人员病假期间,津贴、奖金(即活工资部分)如何发放,由单位根据本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但对请假两个月以上不满六个月的,如果要发给津贴,最高不能超过国家规定比例部分的80%;对病假六个月及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国家规定比例部分的70%。 (5)病假期间省定和市定职务津贴与基本工资(固定部分)一起按病假比例发给。 (6)工作人员病假期间享受病假生活待遇,应有医疗机构证明,并经主管领导机关批准。 (7)大中专毕业生在见习期间休产假、病假,其见习期要相应延长。 (8)省级以上劳模,保持荣誉的,病假工资待遇可提高10%--15%。 (9)病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10)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不计算工龄。 国发[1981]52号 以上就是关于病假期间工资待遇内容。
工伤期间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1984-01-290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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